廣州新能源車補貼辦法出臺 買車最高可補12萬,環保汽車先行空氣凈化空氣治理得以有效推進,期待已久的廣州市新能源汽車補貼辦法終于出臺,昨日下午召開的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和《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資金管理辦法》,決定按照地方與中央1:1的標準進行補貼,消費者購買小轎車最高可獲12萬元補貼。此外,還要求增加充電樁建設,規定新建建筑按照不低于18%的停車位比例預留充電設施接口。 據悉,廣州市作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城市,在試點期間(2013~2015年)需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萬輛。市發改委總經濟師周青峰告訴記者,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有明確而詳細的界定,主要包括純電動、燃料電池和插電式混合動力,“要列入國家目錄的才算新能源汽車,目前廣州有新能源汽車4000多輛?!睒I界預測,隨著購置稅優惠和補貼政策的陸續出臺,新能源汽車銷售在近兩年將出現“井噴”。 補貼:2013年以來買的都可享受 根據《暫行辦法》,市財政補貼分為車輛購置補貼及充電設施建設補貼。對于車輛購置補貼,根據國家和省要求,按照地方與中央補貼1:1,且不退坡的原則實施,體現了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。同時,為防止對個別低價車型過度補貼的情況,辦法對乘用車明確了車價60%的補貼上限。對于充電設施建設補貼,綜合參照北京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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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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